註釋本聖經應加甚麼註釋?

2021-11-15 / 蔡錦圖博士

最近收到幾個詢問,是關於某些聖經註釋本聖經所加的註釋是甚麼意思的問題。在思考之後,以下是關於這些註釋的淺見。敬呈大家參考,尤其是出版聖經的同道。膚淺見解,若是無意義之處,敬祈見諒。


 (1)在歷史上,在聖經加印上註釋是極少出現的。猶太人希伯來文《馬所拉抄本》的註釋(即大小馬所拉),主要是為了保存抄本資料,一般閱讀聖經者並不需要看這些註釋。


基督教歷史上的註釋書是為了解經所用,而不會加在聖經版本上。英國聖經公會成立之後,在19世紀一直持守相同觀點,即不容許聖經加上解經性的註釋。個別傳教士加上的註釋,可以自行出版,但不是主流,也未見於整部聖經。然而,這些傳教士加上的註釋,都是為了讓不熟悉聖經的華人可以在讀經的過程中明白有些文化和歷史背景。


在19世紀中葉的聖經註釋,有較多信仰上的介紹,其實傳福音的意義更重。不過,這些聖經都有一個重要的標示,就是它們會在書本的標題上加上「釋義」或「註釋」等類似的書名,註明這是有註釋的聖經。我未見過附有註釋的聖經,沒有在封面註明這一點。


(2)20世紀下半葉有更多的註釋本出版。對於華人教會而言,海天書樓的《啟導本》具有重要意義。相比較以往,它的內容更為豐富(雖然我認為它的內容實在是太多了)。由於它出版時,能夠讓信徒購買參考書籍的機會不多,它的存在具有一定需要。雖然如此,我對《啟導本》不少地方的註解,認為並不必要和合適,讀經者宜謹慎判斷。


不過,《啟導本》有一個重要的特徵,就是它是一冊,而不是分冊的版本(我沒機會查證海天書樓有否出版過分冊的《啟導本》,但印象中從沒見過)。華人教會以前的聖經註釋書,尤其是傳教士早期的作品,主要是某些福音書,目的是讓初信者明白福音,但整部聖經加註釋(類似馬所拉的經文註釋例外),其實並不存在。《啟導本》的出版,顯然不是針對未信者,而是教內信徒,它具有一定意義,但必須留意,它的註釋是一種解經的意見,而不是唯一的解釋。


我十分尊重《啟導本》,在信仰成長過程,它對我極具意義。以上所說的,只是淺見而已。


(3)香港聖經公會由於跟隨聯合聖經公會的傳統,對於註釋的規範,其實是近於猶太人的馬所拉傳統,主要涉及抄本和翻譯選擇的問題。換言之,這些都是讀聖經者不一定要知道的材料,而是按照聯合聖經公會的抄本異文原則,判斷加入。這些材料,在希伯來文舊約和希臘文新約中,已經存在。故此,它不是加上註釋,而是類似馬所拉傳統的抄本資料。


  (4)近年,許多出版聖經的機構把它們翻譯的聖經,加上許多註釋的材料。基本上,這些材料可以分為五類:

       —聖經的文化或背景資料

       —協助讀經者理解該段經文的意義

       —對於某些經文提出神學詮釋 

       —解釋某些經文的翻譯原因

       —提出某些經文的翻譯另類建議

       以往傳教士的註釋本聖經,其實主要是在上述的第一和第二類註釋。第三類註釋,主要是見於某些教派的聖經註釋上,要試圖解釋某些翻譯為何如此或有何意義的問題。


 至於第四和第五類,其實並不需要,因為經文的翻譯本身已經提出了意見。它如此翻譯,已經說明了譯經者的判斷。再加上的解釋,並沒有意義。


(5)不僅如此,我對於近年出版的聖經,感到的最大問題有如下:


 —具有註釋的聖經,必須在封面註明它是有註釋的。這些出版機構加上的註釋,並不具有與經文同等權威的地方,為何沒有在封面上註明?它在封面沒有註明,那是否代表他們認為,那些註釋與經文具有同等地位?


 —許多註釋本對於書卷的序言,都加上了神學討論。若是簡單的神學論述,尚可理解,但部分神學性討論,過份長篇大論,動輒千字,而且不一定是完全無爭議的釋經建議。某些對經卷的神學討論,涉及解經的判斷,作為個別出版的註釋書籍是沒有問題,但放在聖經中,卻是必須審慎(尤其是當這些聖經都沒有在封面註明它們是註釋本時)。


 —淺見認為,倘若註釋本的註釋,比經文更長時,已經是不合宜的做法。這些書籍究竟是想讀者看經文,抑或註釋?尤其是,我發現最近出版的某些聖經註釋,不斷在註釋中說明為何要如此譯法,或是另一譯法,而可以是多段註釋看完之後,竟然對經文的理解毫無幫忙!


  最明顯的例子,是翻譯了一段經文之後,在註釋說「直譯」是甚麼。這是無意義的解釋之一。我舉一個不是來自聖經的例子,中文成語「守株待兔」若譯成英文,只可能有兩種選擇:直譯是 "Sit back and wait for the rabbit",意譯是 "wait for good things to drop into one's lap"(Collins Dictionary的翻譯),那麽大家認為哪個才是合適的譯法?而且是否需要在註釋上加上另一譯法?


 某些註釋在看完後,真的不知道它在說甚麼。例如,某些註釋對經文提出有幾個解釋的可能,卻最後沒有提出判斷哪個才是合適的意見,那麼是想讀經者再去問自己教會的傳道人,哪個解釋才對嗎?


  (6)對於聖經的翻譯和出版,我是十分支持的。然而,經文翻譯出來之後,自然有它的生命。倘若它合宜的,可以發揮信仰的力量,就有其存在的價值,否則在歷史中,自行會被淘汰,那也不是甚麼問題。英語世界從16世紀教會改革至今,出版了超過四百種英語聖經譯本,平均每一兩年就有一個新的英語譯本出現,正是反映了英語基督教世界的成熟。

 

華人教會在過去二百年,大概有四十多部中文聖經譯本(不計方言聖經),最多見到的時候是在19世紀,真的每隔數年就有一部新的聖經出現。然後在20世紀中葉之後,翻譯速度緩慢下來,近半世紀只有數部成果。華人教會對聖經翻譯要有更大的投入和支持,我期待,華人教會可以有更多聖經翻譯的努力成果,在21世紀有更多中文聖經譯本的出現。


 對於出版聖經的機構,我只有期許:努力翻譯聖經,讓不同的譯本祝福教會信徒,而不是只注目於銷售的成果。至於在聖經的註釋,請考慮把不必要的刪去,或起碼要出版只有聖經的版本,以此為主要項目,以及在附有註釋的聖經封面上,加上「註釋」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