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教歷史學習

2023-04-08 / 劉志良博士/牧師

今天我們學習宣教歷史,重點不在於各個時期的歷史事實。牢記歷史的過程與細節看似重要,但若不能掌握歷史脈絡並從中得到教訓啟迪,便是只有歷史知識而不懂應用精義。因此,我們學習宣教歷史時,必須留意以下的重點:

  1. 經歷恩主同在

我們學習宣教歷史時,應當努力明白在不同歷史時期,神如何與祂的教會同在,透過聖靈引領他們發展、服侍社群,並實踐宣教使命。當有眾多教會實務要處理時,如何信得過大使命所包含主與教會同在的應許(參太28:20),除了牧養會眾及處理會務,也聚焦發展門徒訓練事工,開發宣教拓展事工,以及聖經教導事工。

  1. 如何實踐使命

我們應該瞭解教會如何動員資源和力量去宣教佈道,關懷近處和遠處的人、同族和其他部族的人;又如何運用不同的宣教模式和佈道策略,見證主耶穌的愛和能力,引領人歸主。

  1. 怎樣得勝挑戰

在歷史研究的過程中,我們也會看到教會在不同時期面對不同挑戰時,神如何興起一些領袖,不畏艱難,堅守宣教使命,甚至不惜犧牲個人的享受、福祉和生命,只為完成神的託付。這正如使徒保羅的事奉宣言所說的:「我卻不以性命為念,也不看為寶貴,只要行完我的路程,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證明神恩惠的福音。」(徒20:24)

  1. 同工配搭見證

研讀宣教歷史時,我們也看到宣教同工如何在患難中彼此相愛、互相扶助、尊重領袖、溝通合作,一起發揮團隊精神,帶來美好的成果。但與此同時,我們看到一些領袖因堅持己見而各走極端,分道揚鑣,令人惋惜。可是有時又因著聖靈的工作,人最終發現自己謙卑不足、過分堅持,甚至過去出言不遜,傷害了別人,於是在主面前認罪,一改事奉的態度,接納從前無法接納的同工,一同合作事奉,帶來十分美好的成果。

聖經記載馬可曾在宣教旅程中途離隊,令使徒保羅與巴拿巴為是否再帶同他宣教而大起紛爭,結果各奔前路,不再一同服侍;保羅帶西拉到一處宣教,巴拿巴則帶馬可到另一處(參徒15:36~40)。兩位宣教領袖保羅與巴拿巴起紛爭這歷史事實給記錄下來,目的是教導我們在宣教事奉中要學習放下己見,建立良好的溝通機制,化解人事衝突,然後和好如初,同心事奉。當我們看到使徒保羅後來竟然再次接納馬可為同工(參門1:24),而馬可又贏得保羅的信任和賞識(參提後4:11),便知道這段宣教歷史記載是要讓我們引以為鑑!

在今天的宣教工場,同工衝突仍每天發生,重蹈保羅與巴拿巴的覆轍。有不少同工感到受傷害而離隊,另投別的差會,甚至不再踏入宣教工場,實在十分可惜!但願我們從宣教歷史和宣教見證中有深入的領受、反省和裝備,讓我們在宣教事奉時能學以致用,克服人性的軟弱,得勝那惡者的試探攻擊,堅持實踐神所交付的宣教使命。

  1. 學會判斷取捨

我們研究宣教歷史,可以學會如何在宣教服侍的過程中作出正確的判斷和取捨。宣教策略和事奉方式都不是絕對的,我們要選擇最恰當的途徑來完成使命。如果我們在學習宣教歷史的過程中,曾思考前輩同工在不同宣教工場面對各樣限制時,如何制訂工作策略和服侍形式,又如何執行,最後帶來怎樣的結果,那麼我們便可以此為借鏡,增強自己作判斷和取捨的能力。

舉例來說,1826年,宣教士郭士立(Karl Friedrich August Gützlaff)在印尼爪哇宣教,學了一點粵語、閔南語及客家語。1831年,他來到中國南面的澳門一邊行醫,一邊運用他略懂的少許粵語、閔南語及客家語與人分享福音。後來,他沿著中國海岸由南至北傳道,又籌辦編撰中文報刊向人分享信仰,但因他的差會倫敦傳道會支援不足,令他感到無奈。適逢此時,英國東印度公司邀請他擔任傳譯員。為了得到經費發展事工,他幾經掙扎後終於接受聘請,乘坐該公司的船隻到訪中國沿海城市作商業考察。他原知道該公司除了茶葉銷售外,也參與鴉片買賣,所以他後來多次撰文譴責鴉片貿易。

1840年,他獲邀擔任英軍司令官的傳譯員與嚮導員,更在鴉片戰爭後參與南京條約的起草工作。1842年,香港割讓給英國並開埠通商,他便來港擔任港督的中文祕書。1844年,他興辦福漢會培訓本地傳道人在香港和中國傳道。1846年,他寫信呼籲德國及瑞士等地的教會差派宣教士來中國傳道。其後德國的巴冕差會(Barman Mission)便差派柯士德牧師(Rev. Heinrich Koester)及葉納清牧師(Rev. Ferdinand Genahr)二人來中國;德國及瑞士的巴色傳道會(Basel Mission)則派遣韓山明牧師(Rev. Theodore Hamberg)及黎力基牧師(Rev. Rudolph Lechler)來中國。1847年,這些宣教士生力軍抵達香港,便在福漢會跟隨郭士立學習中文和關於中國的知識。巴冕會在香港及廣東創立禮賢會,巴色傳道會則在香港及華南地區客家語群體中創立崇真會。後來兩會分別建立教會,開辦學校和醫院。1851年,郭士立於香港病逝。

我們回顧這位宣教士的事蹟,發現有其可爭議之處,包括他應否擔任東印度公司的僱員、香港殖民地總督的中文祕書等。但也有人欣賞他能把握時機,尋找一些工作讓他能留在宣教工場,又開辧傳道訓練學校,服侍不同宗派的差會,沒有門戶之見等。正反雙方的討論都有助我們反思:假如我們設身處地,會如何抉擇呢?假如資源缺乏時,可透過營商宣教的方式留在宣教工場,我們會否接受?假如宣教工場的政府要求我們參與公共服務,但同時承諾給予我們方便開辦傳道訓練學校,我們又如何取捨?

  1. 用以建立教會

我們瞭解宣教歷史時,可以知道宣教士在工場如何建立教會、建構教會與社區的關係,採用甚麼傳道策略(例如宣道、醫療、教育、社關等),有沒有引領教會邁向自立、自治和自傳,又怎樣面對教會本色化的需要、培訓領袖接棒,及開拓新的植堂地點與宣教工場。

本文摘錄自劉志良著,《做更大的事——宣教學概論》(香港:播道會文字部,2023。)*

*本書快將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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