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會的傳與承:使命延續的屬靈工程
2026-01-19 / 梁廷益牧師 沙田浸信會前主任牧師
引言
回顧整個基督教歷史,「傳承」始終是決定教會是否能健康延續的核心要素。傳承並非單純的行政交替,也不是某一個人離任、另一個人補位的技術性安排;它更是一項深具屬靈重量的呼召與委託,是跨越世代的使命延續工程。若以運動場上的接力賽作為比喻,勝敗往往不在於跑得最快的個別選手,而是在於交棒與接棒之間的配合、默契、時機與準備。美國田徑隊在歷屆奧運賽事中的多次失誤,就是最佳的提醒:即使隊中有速度最快的跑者,只要交棒時刻稍有不協調,整個比賽仍會功虧一簣。教會傳承的挑戰與此極為類似—交棒者是否願意放手?接棒者是否準備承擔?兩者之間是否有足夠的磨合與交接?這些因素,決定了一間教會未來的方向。
筆者過去四十年的服侍,接觸香港、北美及世界各地的華人教會,深切感受到「傳承」已成為華人教會最急迫卻最易被忽略的議題之一。許多教會誤以為傳承問題可以靠金錢、人脈或「挖角」來解決—只要外聘到一位牧者,教會就能更新。然而,這種做法經常造成另一間教會的損失,對自身也未必帶來益處,更談不上對天國的擴展有實質幫助。事實上,真正能建立未來、持續向前的教會,不是靠「聘得誰」,而是靠「培育了誰」。傳承,是一條需要時間、意識、預備與刻意投資的道路。
一、傳:交棒者的屬靈心態與責任
健康傳承的開端,始於交棒者是否願意交出主導權。國際多項研究皆指出,今日教會領導危機並非源於缺乏接班人,而常常是因為領袖不願退下、不願放權。某些領袖在名義上退休,但實際上仍透過講壇、決策、與會眾的影響力,對教會施加強大的主導,令新牧者難以展開工作。“North American Church Succession Study”的研究顯示,有超過六成的牧者在退休後仍以不同方式影響教會運作,令新任領袖難以建立權威、施行異象。¹
筆者曾認識某間教會,其創會牧者雖然已公開退休,但每個主日仍坐在會眾席上,並在講道結束後以「回應時間」補講十餘分鐘。雖然他從未明言這是必須遵守的規矩,但因其創會者的地位,會眾與領袖皆「不敢不給面子」。教會的一切重大決策也需先詢問他的意願,使接任牧者在各方面皆處於受制、受壓的位置。結果可想而知:會眾分裂於兩個領導之間,教會難以合一,新牧者極度挫折,事工停滯,甚至暗中內耗。
此現象在領導研究領域被稱為「創會人瓶頸」(Founder’s Syndrome)—一種非牟利組織(包括教會)最常見的領導障礙。² 一位標誌性的創會領袖若未能適時後退,不但限制了下一代,更限制了整個信仰群體的未來。真正的「傳」,不是延長自己的影響力,而是協助下一代超越自己。
二、承:接棒者的準備與心態
如果交棒是一門藝術,接棒更是一門深奧的學問。接棒者不只是填補職位的人,而是承接使命的人;不是「職務的繼任者」,而是「異象的繼承者」。因此,接棒者需要具備數項核心素質:
首先,他必須具備成熟的品格、靈命與內在生命;其次,他需要深切理解教會的歷史、文化、屬靈脈絡與方向;再者,他必須擁有承擔使命的決心,而不是將牧職視為一份工作或職務;最後,他需要在過渡期間願意與前任者同行,而不是急於「證明自己」。
研究指出,新任領袖若缺乏至少兩至三年的交接與陪伴期,其任期的失敗率可高達四至五成。³ 因此,教會在遴選接班人時,不能只看講道能力、學歷或行政技巧,而應注重其「承載力」—是否能承受異象、承擔使命、承接責任。
三、傳與承之間:時機、訓練與操練
接力賽的交棒區只有短短數米,卻決定了全隊的命運;同樣地,教會傳承也需要有意識地規劃「交接期」。若交棒太急,新接任者尚未成熟;若交棒太遲,新領袖缺乏空間;若完全沒有交接,兩代領袖往往互相牽制,令教會陷入混亂。研究指出,最理想的教會傳承模式,通常需要三至五年的準備與交接:⁴
第一年,接棒者以影子方式學習,觀察教會文化與領導動力;第二年,雙方共同領導,培養團隊對新領袖的信任;第三年開始權柄逐步轉移;第四至五年,前任者淡出,使新領袖完全接掌。
換言之,傳承不僅是行政安排,更是一段磨合、訓練、互信與培育的旅程。教會若忽略此過程,往往在領袖更替時陷入動盪。
四、失傳的經典案例:加州水晶教堂(Crystal Cathedral)
加州的水晶教堂(Crystal Cathedral)曾被視為全球最具影響力的教會之一,每週聚會突破萬人,其電視節目《Hour of Power》更觸及全球數百萬觀眾。然而,這所教會最後卻走向破產並出售堂址,成為近代教會史最著名的傳承失敗案例。
創會牧者蕭律柏牧師(Robert H. Schuller,1926~2015)晚年因身體原因計劃交棒,但他始終偏向「家族接班」,先將領導權交予兒子,後又交予女兒。問題是:接班人缺乏牧導能力與領導魅力,家族內部又爆發權力衝突。長執與會眾逐漸失去信任,事工與奉獻皆大幅流失。
2010年,Crystal Cathedral宣布破產;2012年,教堂被加州天主教教區購買,成為一所天主教座堂。⁵這一事件不單是一間教會的結局,更是全球教會領袖傳承的警世教材。
五、華人教會的危機:未必不想「傳」,而是無人可「承」
筆者在北美接觸大量華人教會時發現,許多教會面臨的並非「不願傳」的問題,而是「沒有可以承」的困局。某些教會的老牧者早已過了退休年齡,甚至離開工場多年,但教會依然找不到合適的接班人。有些教會花了十年甚至二十年仍聘不得牧者;好不容易聘到外地牧者,卻因文化、語言或期望差異,在短期內離職;也有教會因等待過久,使會眾逐漸流失,元氣大傷。
依賴外聘牧者作主要傳承策略,等同把教會未來交給機遇,而不是承擔。若沒有一套內部的門徒培育與領袖發展系統,教會最終會陷入長期無人接班的惡性循環。
六、成功傳承的案例:香港宣道會北角堂
香港宣道會北角堂是華人教會少見的成功傳承典範。滕近輝牧師在六十歲時,主動將主任牧師職位交予由教會自己培育而成的蕭壽華牧師。交棒之後,他毅然離開香港,選擇從事普世宣教,不在教會中保留權柄,也不干擾新領導,使第二代領袖得以完全承接使命與發揮恩賜。
蕭壽華牧師任職三十年,帶領教會由千人增至近萬人;他退休時,同樣將領導權交給由教會栽培的周曉輝牧師,使教會達成「三代傳承」。在一個高度重視穩定與群體感的華人文化背景下,北角堂的成功,正源於其穩健的門徒訓練、領袖培育與「創會者不干預」的屬靈傳統。
這正應驗保羅在《提摩太後書》二章2節的吩咐:「......交託給那忠心而又能教導別人的人。」⁶傳承,是一個生生不息、代代相傳的屬靈鏈結。
七、聖經中的傳承命令:大使命與四代模式
1. 《馬太福音》二十八章19~20節:大使命本質上就是傳承。
主耶穌吩咐我們「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19節上),又吩咐「教導他們遵守」(20節上)。這意味著,門徒的完成不在施浸,而在於培育能「再教導他人」的門徒。⁷大使命是跨世代的,而非一次性的。
2. 《提摩太後書》二章2節:聖經最清晰的領袖傳承模式
保羅—》提摩太—〉忠心人—》能教導別人的人。這是一個四代式傳承架構,也是今日教會門訓與領袖培育的核心模式。⁸
八、教會可採用的傳承策略:從制度到文化的重建。
綜合多項教會領袖研究,健康的傳承模式通常具備以下特質:⁹
首先,教會必須建立長期的領袖培育系統,而非臨時抓人補位;其次,需要有正式的接班人培訓與評估計劃,讓領袖在實際事奉與影子學習中成熟;第三,避免家族式傳承,以免削弱教會的公信力;第四,交棒者需明確退下,使新領袖能有真正的權柄;第五,接棒者必須獲得完整的領導授權,而不是部分授權;第六,在交接期間採取「影子領袖制度」或「共同領導模式」,使會眾逐漸適應新的領導節奏。
健康的傳承不會偶然發生,而是教會經過長期投資、刻意設計與多代領袖共同努力的結果。
結語
教會的傳承不是教會「可做可不做」的選項,而是「必須做,而且必須做得好」的使命。沒有傳承,就沒有未來;沒有承接,就沒有延續。若教會缺乏下一代領袖,便無法持續完成上帝託付的使命。真正偉大的教會,其衡量標準不僅是今日的成功,而是下一代能否繼續承接異象、繼續為主奔跑。
一間教會真正的榮耀,不在於今日的「成功」(success),而在於能否完成「傳承」(succession)。
註釋:
1. Warren Bird and William Vanderbloemen, Next: Pastoral Succession That Works. (Grand Rapids, MI: Baker Books, 2014), 45~47,文中指出61%的牧者在退休後仍以不同方式影響教會運作,造成接任者困難。
2. Stanley Block, “Founder’s Syndrome and How to Deal with It” , Nonprofit Management and Leadership 21, no. 3 (Spring 2011): 289~303,解釋創會領袖過度影響組織的破壞力,廣泛用於教會研究。
3. Barna Group, The State of Pastors: How Today’s Faith Leaders Navigate Life and Leadership, (Ventura, CA: Barna Group, 2017), 132~138,文中指出若無二至三年交接期,新牧者任期失敗率約40%至50%。
4. Leadership Network, “Succession Planning in Large Churches: Best Practices and Research Findings” (Dallas, TX: Leadership Network, 2015), 10~13,當中提出教會最佳傳承期應為三至五年,並包含「共同領導期」。
5. Mitchell Landsberg, “Crystal Cathedral Files for Bankruptcy Protection”, Los Angeles Times, October 19, 2010,文章分析Robert H. Schuller家族式傳承如何導致重大財務危機。另,Brian Melley, “Catholic Diocese Buys ‘Crystal Cathedral,’ Ending Protestant Era”, Associated Press, February 3, 2012,記錄了Crystal Cathedral被加州天主教教區購入,標誌著教會結束。
6. The Holy Bible, 2 Timothy 2:2 (ESV),保羅è提摩太è忠心人è能教導別人的人,為聖經最清晰的領袖倍增公式。
7. The Holy Bible, Matthew 28:19~20 (ESV),指出門徒不只是去「施浸」,而是教導人遵守主的全部教導,形成代際傳承。
8. Andreas J. Köstenberger, “Mission and Ethics in the Pastoral Epistles”, Journal of the Evangelical Theological Society 49, no. 2 (June 2006): 263~271。文章指出教牧書信的核心就是領袖倍增與使命傳承。
9. Center for Church Leadership, Best Practices for Pastoral Transition:A Research-Based Guide for Churches Navigating Leadership Change, (Columbus, OH: CCL Press, 2019), 21~27,文中提供教會規劃接班人的完整工具與模型。
本文原刊登於沙田浸信會《CHURCHazine》第十五期,蒙允准轉載,特此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