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承,是為了突破

2026-01-19 / 鄭子遴

最近一套日本叫好叫座電影《國寶》講述的其中一個問題是技藝的傳承,到底要堅守承傳者的血脈,還是以技藝高低來決定傳人呢?無論如何,「傳承」二字,看似老生常談,甚至有人會覺得陳腐老套,而事實上,在人類歷史的洪流中,萬事萬物,每分每秒都在傳承之中,不論是朝代的興衰更迭,還是家族的血脈相傳,甚至技藝、知識等等,無一不跟「傳承」二字有關。儘管前人想不想「傳」,或者後人想不想「承」,這個流傳的動作亦如川流不息的河水般自我進行著,重點是前者到底「傳」了甚麼,而後者又「承」了甚麼。

我從事文字工作已有若干年,初出茅蘆時自有許多前輩把文字工作的知識、技藝傳給我,縱然不盡都是傾嚢相授,大部分都樂於饋貧之困,而我當然「來者不拒」,學像金庸筆下的任我行,把「各家各派」的「內功」都吸收轉化成一己的內力,只是我生性顓愚,能「承」的不多,故即使過了知天命之年,還只能自嘆唯一知道的就是甚麼也不知道。本著「為道日益」的精神,努力向先賢前輩學習,尋求承傳之道,最直接的方法就是閱讀,求教於古今中外的學者、智者。在這個過程中,我發現許多知識、技藝,或者價值觀、想法,似乎在不斷消失,或者被後來者棄如蔽屣,究其原因,並非前人不肯傳,亦非後人不願承,而是忽略傳承的目的,那就是突破。

沒有傳承的突破,如在空中建樓閣;欠缺突破的傳承,猶在原地畫囚牢。今天許多傳統技藝已經絕跡,有不少面臨消失的結局,有些則走在被淘汰的邊緣上。我們首要思考的,也許不是如何進行救亡式的保育工作,而是技藝的本質,以及「傳承—突破」的關係。

就以我最為熟悉的文字為例好了。許多人都認為廿一世紀是屬於影像的世代,語言文字的地位會否因此而被邊緣化呢?近年常被談論得最多的要數廣東話的保育問題,廣東話有沒有可能有消失的一天呢?如何傳承就是保育的一個關鍵。較早前坊間有一本以廣東話書寫的文學雜誌,這是值得鼓勵去做的事,而怎樣能把廣東話傳承下去呢?當然不能單靠一本雜誌,或者流行影視文化作品。我小時候很喜歡許冠傑的歌曲,但只喜歡那些廣東話歌詞,我的一位小學中文老師卻對他那些廣東歌詞加以撻伐,說那些是不入流的中文,少不更事的我當然心裡充滿反對老師的聲音,而這種「不入流」的看法到我現在這把年紀,還會隨處感受到,包括當你閱讀我這一篇文章時,若讀到廣東話,相信你也會質疑為甚麼編輯會容讓我寫出「不入流」的文字。我無意在這裡深究廣東話書寫的問題,只是以此作為例子,一起反思一個問題:假如想傳承一種知識、技藝、想法、觀念等等,我們是否應該思考如何突破固有的知識、技藝、想法、觀念。

社會學家古斯塔夫.勒龐(Gustave Le Bon)在他的經典著作《烏合之眾:大眾心理研究》裡說過:「傳統是過去的想法、需求與情感的綜合體,是種族的結晶。」(頁95),既是結晶,當然有傳承的價值,而他討論文明時說:「文明離不開傳統,進步也離不開對傳統的挑戰與革新。」(頁96)我們上面提及的知識、技藝、想法、觀念等都屬於文明的一部分,故若希望把這些傳承下去,就不能止於「傳」,而是要透過挑戰與革新,才能讓它如破繭蝴蝶般展開更漂亮耀眼的翅膀高飛。

恕我直言,我從許多的報道中看見許多持守傳統技藝的老師傅,都要到了一個「窮途末路」的地步,才願意放手給下一代以簇新的方法「活化」傳統,這當然比死不放手要好,但如果他們能率先思考傳統的弱點,繼而透過挑戰與革新,來突破傳統,這會不會使傳統能靈活多變,而不至於漸漸變得僵化呢?我這樣說並不主張抹殺傳統的優點,而是讓持守與突破傳統這兩種思維能保持溝通的可能性。

至於我們的信仰,的確注重傳承,因為這是神給我們的大使命(參《馬太福音》二十八19~20),真理必須持守,教會傳統亦然,但這跟突破並無牴觸,甚至是一體兩面的事情。我們需以突破的態度來持守傳統,我以為這是信仰反思的關鍵。杜克大學神學院教授艾倫.戴維斯(Ellen F. Davis)說:「神學探索要有成果,主要在乎想像力。」(《重拾讀經的藝術》,頁10。)我相信沒有突破傳統的態度,是很難有豐富的想像力的,這自不贅言。且看從十四世紀的改教先驅如威廉俄坎、威克里夫、約翰胡司,到及後的馬丁路德、慈運理、加爾文等等,無一不是透過對已僵化的傳統進行突破性的批判,從而建立嶄新的觀念。耶穌也是如此突破猶太人封閉思想:「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可二27)

既然如此,我們身處在這個相對主義橫行的世代,大談信仰傳統,就更需要突破自我的界限,不要害怕自我批判,這跟耶穌道成肉身的真理相似:「他本有神的形像,卻不堅持自己與神同等;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謙卑自己,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三6~8)耶穌的榜樣叫我們這群蒙恩的罪人明白沒有可自誇的地方,只能不斷的謙卑學習,而又不用自慚形穢,因為真理是愈辯愈明的,而我們這群基督信仰的跟隨者,儼如民族學家班尼迪克.安德森(Benedict Richard O’Gorman Anderson)所說的民族,是想像的共同體,而我們並不是屬地的,而是屬天的民族,而在這種共同體意識下,應該無分地位、階級、輩分,都能互相溝通、瞭解與學習,共同維繫傳統的同時,亦突破傳統,建構更新的境界。

本文原刊登於沙田浸信會《CHURCHazine》第十五期,誠蒙獲允准轉載,特此鳴謝。